個體工商戶是否可以享受“六稅兩費”減征優(yōu)惠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劉子玥2025-07-30 15:30:28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發(fā)展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 (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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