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出資改為實物出資怎么變更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guī)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股權、債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實物出資確實可以改為貨幣出資。這種轉變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規(guī)定。
首先,必須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并獲得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其次,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關條款,明確將出資方式由實物變更為貨幣。
最后,如果涉及非貨幣財產的評估作價,應當遵循相關規(guī)定進行公正、透明的評估。
貨幣出資的優(yōu)缺點
優(yōu)點:貨幣出資只需將資金打入公司賬戶,操作簡便快捷。法律規(guī)定股東有5年的出資期限,可以分期支付,減輕一次性支付壓力。
缺點:如一次性繳足注冊資本可能給股東帶來較大經濟壓力。股東分期支付出資款,如企業(yè)在生產經營或是投資項目等有資金需求,可能會導致資金流動性不足,錯失投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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