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發(fā)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8 年第 61 號),個人預扣預繳稅額根據(jù)不同的應稅所得項目,有不同的計算方法,具體如下:
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采用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 預扣率 - 速算扣除數(shù))- 累計減免稅額 - 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 累計收入 - 累計免稅收入 - 累計減除費用 - 累計專項扣除 - 累計專項附加扣除 - 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 5000 元 / 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shù)計算。
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 =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 預扣率 - 速算扣除數(shù)。
稿酬所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 =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20%。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減除費用方面,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百分之二十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為每次收入額。
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shù)。
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按月?lián)Q算后的非居民個人月度稅率表。稿酬所得的收入額同樣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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