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計抵減額計入哪個科目
加計抵減額的會計核算需通過 “應交稅費” 科目下的相關明細科目處理,具體如下:
1. 計提加計抵減額時
企業(yè)按規(guī)定當期計提的加計抵減額,應計入 “應交稅費 —— 增值稅加計抵減額” 科目,同時對應 “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加計抵減額)”(一般納稅人適用)。
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加計抵減額)
貸:應交稅費 —— 增值稅加計抵減額
2. 實際抵減應納稅額時
當企業(yè)當期產生應納稅額,需用加計抵減額抵減時,沖減 “應交稅費 —— 增值稅加計抵減額”,并對應 “應交稅費 —— 未交增值稅”。
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 —— 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 —— 增值稅加計抵減額
3. 未抵減完的余額
若當期加計抵減額未抵減完畢,剩余部分無需轉入其他科目,繼續(xù)在 “應交稅費 —— 增值稅加計抵減額” 科目中掛賬,結轉至下期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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