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個稅實施后繳納個稅如何計算?
現(xiàn)在到稅務代開勞務費發(fā)票,怎么計算繳納個稅?
尊敬的學員,您好: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jīng)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chǎn)租賃所得;
(八)財產(chǎn)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
新個稅法下勞務報酬所得并入綜合所得,在年終要看與工資薪金合并之后總額在哪一檔。而在平時發(fā)放勞務報酬的時候,有專門預扣個稅的計算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p>
具體計算為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百分之二十計算。例如發(fā)放給某個人勞務費10 000元,則該筆勞務費應預扣預繳稅額=10 000×(1-20%)×20%=1 600(元)。
在代開發(fā)票時,有些地方是按照這種方法計算個稅,有些地方是按照3%進行開票預扣個稅,發(fā)放單位再按照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乘以百分之二十得出應扣繳個稅額進行納稅申報。假設發(fā)放10 000元的勞務費,開票時稅務局預扣個稅300元,則發(fā)放單位申報勞務費個稅,應再代扣代繳個稅1 600-300=1 300(元)。
說明:因政策不斷變化,以上會計實操相關內(nèi)容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以官方更新內(nèi)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