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品是否需要繳納個稅稅率?
【問題】獎品是否需要繳納個稅稅率?
【答案】
一般來說,對企業(yè)員工享受的實物獎勵,應與當期的工資薪金合并,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按照會計準則的要求,應在“應付職工薪酬——獎金”科目進行核算。同時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并入當月工資計征個人所得稅。
如果作為年終一次性獎金,也可以按照年終一次性獎金的計稅辦法,在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
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xù)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0號
一、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diào)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規(guī)定的,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二、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三、本公告執(zhí)行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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