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辦理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情形有哪些?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李巖2020-01-06 09:51:10
2020年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進行2019年度的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相信大家早已有所了解了,雖說個稅匯算清繳勢在必行,但也并不是人人都需進行的一項稅務處理。在會計實務中,只有達到一定程度,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納稅人需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那么,到底哪些納稅人可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呢?
問: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個人可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情形有哪些?
答:《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4號)規(guī)定:“一、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居民個人可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情形除外。......
四、本公告第一條適用于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p>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guī)淼膫€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相關內(nèi)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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