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
轉眼間2019年已走入尾聲,2020年馬上到來了,新個人所得稅法已經(jīng)實施了一年的時間。這一年的時間內,個稅法規(guī)進行了不斷的完善和修改,尤其是對專項附加的調整。下面小編就來說說會計實務中的專項扣除熱點問題。
一、年末必須確認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嗎?
現(xiàn)在的個人所得稅手機APP已經(jīng)升級了版本,更新后即可進行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確認。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如果納稅人未在2019年12月末前及時確認,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納稅人確認后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所以納稅人快拿起手機操作吧!
二、月工資不到5000,是否需要專項附加扣除采集?
個人月工資未超過起征點5000元,是否還需要參與專項附加扣除采集是很多人關注的問題。其實在年終匯算清繳時,并不是只看個人的工資所得,而是按照綜合所得為基數(shù)計算的,具體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納稅人需要估計自己在一年內的綜合所得,再減除費用六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若應納稅所得為正數(shù),納稅人應參與專項附加扣除采集,為負值的可以不參與采集。
三、合租住房的兩人,住房租金支出都可以扣除嗎?
對離開家鄉(xiāng)外出闖蕩的小伙伴來說,租房是個大問題。特別是在北上廣深這樣的城市,房租價格都很高。合租可以緩解一定的經(jīng)濟壓力,那么合租的各方住房租金支出都可以扣除嗎?答案是:不一定。
根據(jù)《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十九條,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只有合租雙方都在規(guī)范的租房合同上簽字了,才可以根據(jù)租金定額標準各自扣除。若只有一方在合同上簽字,未簽字的一方是不可以扣除的。
四、非獨生子女贍養(yǎng)老人項目如何分攤扣除?
中國正逐步邁入老齡化社會,贍養(yǎng)老人成為社會的熱門話題。為減輕納稅人的負擔,個人所得稅中有一項每月2000元的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但實際上有很多納稅人都不是獨生子女,老人由兄弟姐妹共同贍養(yǎng),此時2000元的扣除額度要如何分配呢?可以由賠養(yǎng)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yǎng)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xié)議,指定分攤優(yōu)先于約定分攤。并且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以上就是專項扣除的熱點問題解答,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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