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存款的實質性程序
定期存款是與活期存款相對應的概念,其流動性較差,不可以隨時取出,但可以用于質押。定期存款的實質性程序與其他的貨幣資金既有共通之處,又有其特性。下面就隨小編來看看定期存款的實質性程序。
1.在會計實務中,定期存款與其他理財相比,雖然比較穩(wěn)健但利率相對較低。所以一般情況下,企業(yè)不會把大部分盈余資金放到定期存款里。審計人員需要向管理層詢問定期存款存在的商業(yè)理由,結合被審計單位所處行業(yè)的商業(yè)模式,與同行業(yè)企業(yè)對比評估其合理性。
2.在審計中必須要獲取定期存款明細表,檢查明細表上的金額是否與賬面記錄金額一致,存款人是否為被審計單位,定期存款是否被質押或限制使用。
3.如果被審計單位存在定期存款,審計人員在監(jiān)盤庫存現金的同時還應當監(jiān)盤定期存款憑據。定期存款的監(jiān)盤時間最好選擇在資產負債表日。
4.對未質押的定期存款,審計人員需要檢查開戶證實書原件。已經質押的定期存款,可能在所有權上存在問題,所以存在被審計單位隱藏的風險。檢查原件是為了防止被審計單位提供的復印件是未質押前原件的復印件。在檢查時,還要認真核對相關信息,包括存款人、金額、期限等,如有異常,需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
5.對已質押的定期存款,審計人員檢查定期存單復印件即可,但還要與相應的質押合同核對。
如果質押存款是用于借款,審計人員需要關注定期存單對應的質押借款有無入賬;對于超過借款期限但仍處于質押狀態(tài)的定期存款,還應關注相關借款的償還情況,了解相關質權是否已被行使。如果質押存款是為他人提供擔保的,審計人員需要關注擔保是否逾期及相關質權是否已被行使。
6.如果審計人員對定期存款的真實性存有疑慮,可以向銀行函證定期存款相關信息。
7.所有的利息收入都會反應在銀行存款中,審計人員可以結合財務費用利息收入測算,被審計單位是否存在體外資金循環(huán)的情形。
以上就是定期存款的幾項實質性程序,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定期存款的質押狀況,已被質押的定期存款和未被質押的定期存款的程序是有所不同的。
(內容選自泛泛老師的《初階審計思路養(yǎng)成課》,由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發(fā)布,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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