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基本原則_稅法一預習考點專練




在準備稅務師考試時,提前預習考點是至關重要的一步。通過對考點的深入剖析和專項練習,考生能夠更有針對性地復習,從而提高備考效率。
習題練習:
1.【單選題】稅收實質課稅原則的意義是( )。
A.防止稅務機關濫用權力,增加納稅人的負擔
B.有利于體現(xiàn)特別法優(yōu)于普通法
C.有利于稅務機關執(zhí)行新稅法
D.防止納稅人避稅與偷稅,增強稅法適用的公正性
2.【多選題】稅收法律主義原則包含( ?。?。
A.課稅要素法定原則
B.課稅要素明確原則
C.實質課稅原則
D.依法稽征原則
E.公眾信任原則
答案解析:
1.【答案】D
【解析】無
2.【答案】ABD
【解析】稅收法律主義可以概括成課稅要素法定、課稅要素明確和依法稽征三個具體原則。
知識點解讀:
基本原則 | 含義 |
稅收法律主義 | 稅法主體的權利義務必須由法律加以規(guī)定,稅法的各類構成要素皆必須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確規(guī)定,征納主體的權力(利)義務只以法律規(guī)定為依據(jù),沒有法律依據(jù),任何主體不得征稅或減免稅收 稅收法律主義原則具體可概括成: (1)課稅要素法定:課稅要素必須由法律直接規(guī)定 (2)課稅要素明確:有關課稅要素的規(guī)定必須盡量地明確而不出現(xiàn)歧義、矛盾,在基本內容上不出現(xiàn)漏洞 (3)依法稽征:稅務行政機關必須嚴格依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稽核征收,而無權變動法定課稅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 |
稅收公平主義 | (1)稅收負擔必須根據(jù)納稅人的負擔能力分配,負擔能力相等,稅負相同;負擔能力不等,稅負不同 (2)強調“禁止不平等對待”,禁止對特定納稅人給予歧視性對待,也禁止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對特定納稅人給予特別優(yōu)惠 |
稅收合作信賴主義 | (1)征納雙方關系主流來看為相互信賴合作,不是對抗 納稅人角度:納稅人應按照稅務機關的決定及時繳納稅款 稅務機關角度:沒有充足的依據(jù),稅務機關不能對納稅人是否依法納稅有所懷疑 (2)稅收合作信賴主義與稅收法律主義存在一定的沖突,因此,許多國家稅法在適用這一原則時都作了一定的限制 |
實質課稅原則 | (1)應根據(jù)納稅人的真實負擔能力決定其稅負,不能僅考核其表面是否符合課稅要件 (2)意義在于防止納稅人避稅與偷稅,增強稅法適用的公正性 |
注:以上《稅法一》習題是由東奧名師講義以及東奧教研團隊提供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