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稅務師稅法一預習搶跑:增值稅銷項稅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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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增值稅銷項稅額
【所屬章節(jié)】
第二章 增值稅
【知識點】增值稅銷項稅額
增值稅銷項稅額(一)
(一)銷項稅額的計算
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按照銷售額和稅法規(guī)定的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為銷項稅額,即:
銷項稅額=銷售額(不含稅價)×稅率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1.一般銷售方式下的銷售額
銷售額的包含項目 | 銷售額中不包含的項目 |
(1)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含消費稅等價內稅) (2)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 | (1)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 (2)特殊的往來款: ①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②符合兩個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 ③銷貨同時代辦保險收取的保險費、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 |
2.含稅銷售額的換算
視為含稅收入的主要情況 | 換算公式 |
(1)普通發(fā)票上注明的銷售額 (2)商業(yè)企業(yè)零售價 (3)價稅合并收取的金額 (4)價外費用 (5)需要并入銷售額計稅的包裝物的押金 | 銷售額=含增值稅銷售額÷(1+稅率/征收率) |
3.視同銷售行為的銷售額的確定
兩種情況需要主管稅務機關核定銷售額:
(1)視同銷售中無價款結算的;
(2)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
銷售額核定順序及方法如下:
①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平均價格確定。
②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銷售同類貨物、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平均價格確定。
③組成計稅價格確定銷售額。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一》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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