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稅法二》之征稅對象
【東奧小編】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教材,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容:《稅法二》之征稅對象
多項選擇題
下列所得中,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有( )。
A.編劇從任職單位取得的劇本使用費
B.雇主為員工購買的商業(yè)性補充養(yǎng)老保險
C.個人從任職的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權所得
D.出版社的專業(yè)作者撰寫的作品,由本社以圖書形式出版所得
E.任職、受雇于報社、雜志社等單位的記者、編輯等專業(yè)人員,在本單位的報刊、雜志上發(fā)表作品取得的所得
【正確答案】:BCE
【學員提問】
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的(交納一定費用,成果歸承包、承租人所有的情況),交企業(yè)所得稅時,承包、承租人的工資是否允許所得稅前扣除,交納的一定費用是否屬于出包企業(yè)原股東所有,原股東是否應按股息、紅利所得交納個人所得稅,承包人是否應按所得稅后所得扣除交納費用加工資按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交納個人所得稅。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的(交納一定費用,成果歸承包、承租人所有的情況),交企業(yè)所得稅時,承包、承租人的工資是否允許所得稅前扣除,答復:可以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據(jù)實扣除。交納的一定費用是否屬于出包企業(yè)原股東所有,原股東是否應按股息、紅利所得交納個人所得稅,答復:不屬于原股東所有,不涉及股息紅利的個稅問題,對于承包費是上交給被承包企業(yè)的上級主管部門的。承包人是否應按所得稅后所得扣除交納費用加工資按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交納個人所得稅,答復:承包經營所得,先計算企業(yè)所得稅,然后承包人要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比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稅率表計算,其中承包經營所得的個稅應納稅所得額按下面的公式確定即可:
個人承包承租經營的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企業(yè)所得稅—承包費+承包者工資—生計費用。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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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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