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形下個人所得稅的計稅方法_2022年稅法二基礎知識點




特殊情形下個人 所得稅的計稅方法 | 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的個人所得稅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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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導航】
特殊情形下個人所得稅的計稅方法
【所屬章節(jié)】
第二章 個人所得稅
【知識點】特殊情形下個人所得稅的計稅方法
特殊情形下個人所得稅的計稅方法
(一)居民個人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
1.范圍: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jù)考核情況兌現(xiàn)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2.稅務處理
2019.1.1-2023.12.31 | 可以選擇: (1)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計稅:原計稅方法(不考慮差額)+月度稅率表 (2)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
2024.1.1 |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稅(沒得選擇) |
3.原計稅方法
(1)找稅率:將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shù)依據(jù)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
(2)算稅額:應納稅額=全年一次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4.中央企業(yè)負責人取得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xiàn)收入和任期獎勵符合規(guī)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參照上述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個人取得股權激勵的計稅方法
1.居民個人取得股權激勵的計稅方法
(1)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股權激勵(以下簡稱股權激勵),符合相關條件的,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
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行權股票的每股市場價-員工取得該股票期權支付的每股施權價)×股票數(shù)量
應納稅額=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2)居民個人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取得兩次以上(含兩次)股權激勵的,應合并按規(guī)定計算納稅。
2.非居民個人取得股權激勵的計稅方法(非居民個人四項所得的計稅方法處已講,不重述)
(三)遠洋船員的個人所得稅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遠洋船員執(zhí)行如下個人所得稅政策:
1.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在船航行時間累計滿183天的遠洋船員,其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2.遠洋船員可選擇在當年預扣預繳稅款或者次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享受上述優(yōu)惠政策。
(四)保險營銷員、證券經(jīng)紀人傭金收入的計稅方法
1.保險營銷員、證券經(jīng)紀人取得的傭金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
2.計入當年綜合所得的金額=不含增值稅的收入×(1-20%)-展業(yè)成本-附加稅費
3.保險營銷員、證券經(jīng)紀人展業(yè)成本按照收入額的25%計算。
計入當年綜合所得的金額=不含增值稅的收入×(1-20%)×(1-25%)-附加稅費
4.扣繳義務人支付傭金收入時,按規(guī)定的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
注:因篇幅原因,部分特殊情形下個人所得稅的計稅方法已省略。
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二》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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