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3年注冊稅務師考試時間已確定為2013年6月22日至23日,小編提醒廣大注稅考生各省市已開始陸續(xù)公布2013年注稅考試報名時間,要趁早復習,一步一步穩(wěn)紮穩(wěn)打,考試前才能從容不迫,F階段可以進入注稅第一輪復習,復習目標為熟悉所報科目每章節(jié)的知識點,消除陌生感,將較難知識點進行初步消化。以下是《稅收相關法律》科目第五章行政復議第三節(jié)行政復議參加人的知識點:行政復議第三人,供學員們參考。
第五章 投資管理
第三節(jié) 行政復議參加人
三、行政復議第三人(大綱要求:掌握)
1.參加途徑
(1)經通知參加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期間,行政復議機構認為申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被審查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可以通知其作為第三人參加行政復議。
(2)主動申請參加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期間,申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被審查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可以向行政復議機構申請作為第三人參加行政復議。
2.地位
(1)第三人在行政復議中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在行政復議中不依附于申請人或被申請人,享有與申請人基本相同的復議權利。
(2)第三人不參加行政復議,不影響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
3.具體類別
(1)治安行政處罰案件中的被處罰人或者權益受被處罰人侵害的人。
(2)行政處罰案件中的共同被處罰人。
(3)產品質量處罰案件中的生產者。
(4)行政裁決、行政確權復議案件中的一方當事人。
(5)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基于同一事實,針對同一行政相對人各自作出互相矛盾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相對人申請復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另一個行政機關可以作為第三人。
責任編輯:yanlanh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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