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基本原則_2022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知識點




行政法的概念特征 | 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 行政法的淵源 | 行政法律關系 |
沒有人能決定你的成敗,除了你自己。2022年稅務師基礎階段備考學習,只有一步一個腳印的去學習,才能取得令自己滿意的考試成績。從現(xiàn)在開始,堅持學習!
推薦閱讀:2022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階段知識點匯總
【內(nèi)容導航】
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所屬章節(jié)】
第一章 行政法基本理論
【知識點】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行政合法性原則 (形式合法性原則) | 行政權的存在、行使必須依據(jù)法律、符合法律規(guī)定,不得與法律規(guī)定相抵觸 |
(1)行政權力的存在和行使必須有法律依據(jù) (2)行政權力必須按照法定程序行使 | |
行政合理性原則 (實質(zhì)合法性原則) | 行政機關必須合理地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權,符合社會大多數(shù)人的公平正義觀念,符合情理、事理、法理 |
(1)行政行為應符合立法目的 (2)行政行為應建立在考慮相關因素的基礎上(不得考慮不相關因素) (3)平等地適用法律規(guī)范,符合公正法則 (4)行政行為應保持適度,符合比例原則要求(又稱“禁止過分”原則) 【解釋】比例原則,是指行政機關在可以采用多種方式實現(xiàn)某一行政目的的情況下,應當采用對當事人權益損害最小的方式 (5)符合自然規(guī)律、客觀性要求和社會道德觀念,符合人類理性和公平正義觀念 | |
行政應急性原則 | 在特殊的緊急情況下,出于國家安全、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采取沒有明確的現(xiàn)行法律依據(jù)的或依據(jù)緊急狀態(tài)法作出與通常狀態(tài)下的法律規(guī)定不同的措施(一般情形下合法性原則的例外) |
行政應急權力行使條件 | (1)必須存在明確無誤的緊急危險或危害 (2)非法定機關不得行使應急權力,否則無效,除非事后經(jīng)有權機關作出特別決定予以追認 (3)行政機關作出應急行為應接受有權機關的監(jiān)督,尤其是權力機關的監(jiān)督 (4)行政機關行使應急權力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應當遵循合目的原則、比例原則以及安全原則 【提示】遵循比例原則要求行政應急行為應當適當、適度,盡最大可能將負面損害控制在最小或者最低程度的范圍內(nèi) |
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陳小球老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精講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zhuǎn)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