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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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jié)】
第十八章 刑法
【知識點】假釋
假釋是指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zhí)行一定刑期后,如果確有悔改表現(xiàn),不致再危害社會,附條件地予以提前釋放的刑罰執(zhí)行制度。
1.假釋的對象
(1)假釋只適用于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021單;2015單)
(2)不得假釋的情形
①累犯。
②因故意殺人、爆炸、搶劫、強奸、綁架、放火、投放危險物質(zhì)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021單;2015單)
③對于生效裁判中有財產(chǎn)性判項,罪犯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釋。
④依照《刑法》第86條規(guī)定被撤銷假釋的罪犯,一般不得再假釋。但依照該條“發(fā)現(xiàn)漏罪”情形被撤銷假釋的罪犯,如果罪犯對漏罪曾作如實供述但原判未予認定,或者漏罪系其自首,符合假釋條件的,可以再假釋。
2.什么時候才可以考慮假釋?
(1)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釋時,必須執(zhí)行原判刑期1/2以上,才能假釋。(2021單)
(2)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釋時,實際執(zhí)行13年以上,才能假釋。
(3)如果有國家政治、國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況,經(jīng)“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可以不受執(zhí)行刑期的限制。
(4)被判處死刑緩期執(zhí)行的罪犯減為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實際執(zhí)行15年以上,方可假釋。
3.假釋考驗期多久?
(1)有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沒有執(zhí)行完畢的刑期。(2015單)
(2)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10年。
(3)假釋考驗期限,從假釋之日起計算。
(4)被假釋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減刑,其假釋考驗期也不能縮短。(2015單)
4.假釋的從寬適用
對下列罪犯適用假釋時可以依法從寬掌握:
(1)過失犯罪的罪犯、中止犯罪的罪犯、被脅迫參加犯罪的罪犯;
(2)因防衛(wèi)過當或者緊急避險過當而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罪犯;
(3)犯罪時未滿18周歲的罪犯;
(4)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生活難以自理,假釋后生活確有著落的老年罪犯、患嚴重疾病罪犯或者身體殘疾罪犯;
(5)服刑期間改造表現(xiàn)特別突出的罪犯;
(6)具有其他可以從寬假釋情形的罪犯。
5.假釋的優(yōu)先適用
(1)罪犯既符合法定減刑條件,又符合法定假釋條件的,可以優(yōu)先適用假釋。
(2)年滿80周歲、身患疾病或者生活難以自理、沒有再犯罪危險的罪犯,既符合減刑條件,又符合假釋條件的,優(yōu)先適用假釋;不符合假釋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從寬處理。
6.假釋與減刑
(1)被假釋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減刑,其假釋考驗期也不能縮短;被撤銷假釋的罪犯,收監(jiān)后符合減刑條件的,可以減刑,但減刑起始時間自收監(jiān)之日起計算。
(2)罪犯減刑后又假釋的,間隔時間不得少于1年;對一次減去1年以上有期徒刑后,決定假釋的,間隔時間不得少于1年6個月。罪犯減刑后余刑不足2年,決定假釋的,可以適當縮短間隔時間。
7.假釋的職業(yè)禁止
因利用職業(yè)便利實施犯罪,或者實施違背職業(yè)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罰執(zhí)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從事相關職業(yè),期限為3~5年。
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楊千紫老師2022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