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行政許可法的法律責任_24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知識點




人生沒有永遠的成功,僅有在挫折中站起才是真正的成功。稅務師考試備考正在進行中,下面是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的《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知識點,快來一起打卡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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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行政許可法的法律責任(熟悉)
1.行政許可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行政許可的,行政機關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許可,并給予警告;行政許可申請屬于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事項的,申請人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未得逞)
2.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取得的行政許可屬于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事項的,申請人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得逞)
所屬章節(jié):第二章 行政許可法律制度
注:以上內容選自陳小球老師2024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