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稅種納稅_2019年《涉稅服務實務》答疑精選




每個人的每個階段都要有一個燈塔,然后向著燈塔前進,2019年稅務師考試的備考正在進行,同學們可以把通過稅務師考試作為本階段的燈塔,朝著目標不斷前進,一直努力。
【學員提問】
1、已預繳土地增值稅=(92397.51-92397.51/1.11*3%)*5%,請問,92397.51是完成的全部含稅收入了,為什么還要算預繳3%的預繳增值稅,再用減掉預繳增值稅后的收入,去預繳5%的土地增值稅呢?
2、以前年度匯算清繳調減稅金及附加=(92397.51-16650)/1.11*3%*(7%+3%)+[(92397.51-16650)-(92397.51-16650)/1.11*3%]*5%,我標黃色部分是不是也是預繳的土地增值稅?和上面第二問中的預繳土地增值稅為什么是不一樣的?有什么區(qū)別嗎?我的理解是第二問中已預繳的土地增值稅是包含了第三問中我標黃色部分的2017年前預繳的土地增值稅,不知道理解的對不對?
3,以前年度匯算清繳時為什么會調減稅金及附加?在本年度為什么又要調增?
4,以前年度匯算清繳時為什么要調增毛利額?在本年度為什么又要調減?
問題有點多,但這塊理解有難度,請老師耐心加細心的給予解答,能通俗易懂些,謝謝!
【東奧答疑】
已預繳土地增值稅=(92397.51-92397.51/1.11*3%)*5%,請問,92397.51是完成的全部含稅收入了,為什么還要算預繳3%的預繳增值稅,再用減掉預繳增值稅后的收入,去預繳5%的土地增值稅呢?
這里其實是假設收取的價款都是采取預收款形式收取的,那么在收取時候分別在不同的時間確認應預交的土地增值稅,我們這里只是統(tǒng)一進行計算而已;
其次房地產(chǎn)企業(yè)預收款方式銷售開發(fā)的項目,在收取預收款時需要預交增值稅和土地增值稅,在計算預交的土地增值稅時可以扣除預交的增值稅稅款,所以這里扣除了預交的3%的增值稅,余額來計算應預交的土地增值稅金額;
以前年度匯算清繳調減稅金及附加=(92397.51-16650)/1.11*3%*(7%+3%)+[(92397.51-16650)-(92397.51-16650)/1.11*3%]*5%,我標黃色部分是不是也是預繳的土地增值稅?和上面第二問中的預繳土地增值稅為什么是不一樣的?有什么區(qū)別嗎?我的理解是第二問中已預繳的土地增值稅是包含了第三問中我標黃色部分的2017年前預繳的土地增值稅,不知道理解的對不對?
您標黃色的部分是以前年度預交的土地增值稅金額;并非整個項目預交金額;第二問中已預繳的土地增值稅是包含了第三問中我標黃色部分的2017年前預繳的土地增值稅,您的理解正確;
以前年度匯算清繳時為什么會調減稅金及附加?在本年度為什么又要調增?
因為以前年度預交的稅金的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等
貸:銀行存款
即以前年度預交的稅金并沒有影響損益,但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了,所以進行納稅調減;
而本年度,所有的稅金都通過稅金及附加核算,以前年度繳納的也進入了本年的稅金及附加,影響本年度的損益,但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因其以前年度已經(jīng)扣減,本年度不能再扣減,所以納稅調整增加。
以前年度匯算清繳時為什么要調增毛利額?在本年度為什么又要調減?
因為以前年度取得預收款并未確認收入,所以其本不影響損益,但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預收款和估計的毛利率估計的毛利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中,所以以前年度納稅調整增加,而本年度將全部收款計入主營業(yè)務收入中,一并影響當期損益,但是對于以前年度已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稅的部分本年度不再征稅,所以納稅調整減少。
希望備考2019年稅務師考試的各位同學堅持不懈,努力奮進,迎難而上,小奧知道稅務師考試不容易,且考生很多都是在職人員,但努力后的結果會讓你覺得一切都值得。
注:答疑內(nèi)容出自東奧《涉稅服務實務》教務專家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