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轉讓所得納稅申報與納稅審核_2022年涉稅服務實務基礎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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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財產轉讓所得納稅申報與納稅審核
【所屬章節(jié)】
第五章 所得稅和其他稅費的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財產轉讓所得納稅申報與納稅審核
財產轉讓所得納稅申報與納稅審核
財產轉讓所得納稅申報與納稅審核
(一)基本規(guī)定
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對境內上市公司股票(非限售股)轉讓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財產轉讓所得,按照每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額-財產原值-合理費用)×20%
1.財產原值,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1)有價證券,為買入價以及買入時按照規(guī)定繳納的有關費用;
(2)建筑物,為建造費或者購進價格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3)土地使用權,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fā)土地的費用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4)機器設備、車船,為購進價格、運輸費、安裝費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5)其他財產,參照前款規(guī)定的方法確定財產原值。
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不能按照規(guī)定的方法確定財產原值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財產原值。
2.合理費用,是指賣出財產時按照規(guī)定支付的有關稅費。
(二)個人住房轉讓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1.納稅人申報的住房成交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征收機關有權根據有關信息核定其轉讓收入,但必須保證各稅種計稅價格一致。
2.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納稅人可憑原購房合同、發(fā)票等有效憑證,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允許從其轉讓收入中減除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
3.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是指納稅人在轉讓住房時實際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免)、印花稅(免)等稅金。
4.合理費用是指納稅人按照規(guī)定實際支付的住房裝修費用、住房貸款利息、手續(xù)費、公證費等費用。
(三)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的個人所得稅政策
1.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屬于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同時發(fā)生。
對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應按評估后的公允價值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
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減除該資產原值及合理稅費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應于非貨幣性資產轉讓、取得被投資企業(yè)股權時,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的實現(xiàn)。
4.個人應在發(fā)生上述應稅行為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納稅人一次性繳稅有困難的,可合理確定分期繳納計劃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后,自發(fā)生上述應稅行為之日起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5.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交易過程中取得現(xiàn)金補價的,現(xiàn)金部分應優(yōu)先用于繳稅;現(xiàn)金不足以繳納的部分,可分期繳納。
6.個人在分期繳稅期間轉讓其持有的上述全部或部分股權,并取得現(xiàn)金收入的,該現(xiàn)金收入應優(yōu)先用于繳納尚未繳清的稅款。
(四)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的所得稅政策
1.企業(yè)或個人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到境內居民企業(yè),被投資企業(yè)支付的對價全部為股票(權)的,企業(yè)或個人可選擇繼續(xù)按現(xiàn)行有關稅收政策執(zhí)行,也可選擇適用遞延納稅優(yōu)惠政策。
選擇技術成果投資入股遞延納稅政策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投資入股當期可暫不納稅,允許遞延至轉讓股權時,按股權轉讓收入減去技術成果原值和合理稅費后的差額計算繳納所得稅。
2.企業(yè)或個人選擇適用上述任一項政策,均允許被投資企業(yè)按技術成果投資入股時的評估值入賬并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攤銷扣除。
3.技術成果是指專利技術(含國防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權、生物醫(yī)藥新品種,以及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技術成果。
4.技術成果投資入股,是指納稅人將技術成果所有權讓渡給被投資企業(yè)、取得該企業(yè)股票(權)的行為。
(五)個人轉讓股權應納稅額的計算
股權是指自然人股東投資于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yè)或組織(以下統(tǒng)稱“被投資企業(yè)”,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的股權或股份。
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時按照規(guī)定支付的有關稅費。
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
扣繳義務人應于股權轉讓相關協(xié)議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的有關情況報告主管稅務機關。
注:以上內容選自美珊老師《涉稅服務實務》基礎精講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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