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資產的所得稅處理的審核




抓住當下,再苦再累也要展翅高飛!備考2023年稅務師考試的預習階段,要了解相關知識點。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涉稅服務實務》第五章預習知識點,希望大家能堅持學習!
◆推薦:▏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匯總 ▏2023年好課 ▏2023年圖書
【所屬章節(jié)】
第五章 納稅申報代理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資產的所得稅處理的審核
1.固定資產折舊的范圍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yè)按照規(guī)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準予扣除。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
(2)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3)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4)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xù)使用的固定資產;
(5)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
(6)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7)其他不得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
2.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方法
(1)企業(yè)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2)企業(yè)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3)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
(4)企業(yè)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5)企業(yè)對房屋、建筑物固定資產在未足額提取折舊前進行改擴建的,如屬于推倒重置,該資產原值減除提取折舊后的凈值,應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資產計稅成本,并在該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稅法規(guī)定的折舊年限,一并計提折舊;
如屬于提升功能、增加面積的,該固定資產的改擴建支出,并入該固定資產計稅基礎,并從改擴建完工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重新按稅法規(guī)定的該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計提折舊,如該改擴建后的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限低于稅法規(guī)定的最低年限,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計提折舊。
3.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年限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注:以上內容選自李運河老師2022年《涉稅服務實務》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