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例外原則之下,“經理只接受有關超過常規(guī)或標準的所有例外情況的…… 特別好和特別壞的例外情況的……概括性的、壓縮的及比較的報告……以便使他有時間考慮重大政策問題并研究在他手下的重要人員的性格和合適性等問題?!?/p>
例外管理指最高管理層將日常發(fā)生的例行工作,擬就處理意見,使之規(guī)范化(標準化、程序化),然后授權給下級管理人員處理,而自己主要去處理那些沒有或者不能規(guī)范化的例外工作,并且保留監(jiān)督下級人員工作的權力的一種管理制度或原則。實行這種制度,可以節(jié)省最高管理層的時間和精力,使他們能集中精力研究和解決重大問題,同時使下屬部門有權處理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能。
例外管理原則是誰提出的
例外管理原則的提出者是泰羅。所謂例外原則就是,企業(yè)的高級管理人員把一般的日常事務授權給下級管理人員去處理,自己只保留對例外事項(即重要事項)的決策和監(jiān)督權,如有關重大政策的決定和重要人事的任免等。泰羅指出,在例外原則之下,經理只接受有關超過常規(guī)或標準的所有例外情況的,特別好和特別壞的例外情況的,概括性的、壓縮的及比較的報告,以便使他有時間考慮重大政策問題并研究在他手下的重要人員的性格和合適性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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