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輛購置稅納稅地點: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購置不需辦理車輛登記手續(xù)的應稅車輛,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具體分為:單位納稅人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個人納稅人向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更新時間:2022-05-30 16:19:01 查看全文>>
車輛購置稅納稅地點: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購置不需辦理車輛登記手續(xù)的應稅車輛,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具體分為:單位納稅人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個人納稅人向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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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置稅減半的政策2022:
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
車輛購置稅的應稅車輛(征收范圍)包括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150毫升的摩托車。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車輛,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推土機等輪式專用機械車,以及起重機(吊車)、叉車、電動摩托車,不屬于應稅車輛。
稅收優(yōu)惠:
1、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車輛免稅。
2、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免稅。
3、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免稅。
車輛購置稅是對在境內購置規(guī)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作為財產稅的車輛購置稅,是以購置的特定車輛為課稅對象,車輛購置稅的稅率是10%。
車輛購置稅的交稅地點: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注冊地的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xù)的應稅車輛,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車輛購置稅是對在境內購置規(guī)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作為財產稅的車輛購置稅,是以購置的特定車輛為課稅對象,車輛購置稅的稅率是10%。
車輛購置稅的交稅地點: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注冊地的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xù)的應稅車輛,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車輛購置稅繳款方法:
自報核繳、集中征收繳納、代征、代扣、代收。
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
車輛購置稅實行一車一申報制度。
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如實填寫《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以下簡稱納稅申報表),同時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車購辦審核后退還納稅人,復印件和《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的報稅聯(lián)由主管稅務機關留存。
購置稅應納稅額=計稅價格×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7.5%)。
計稅價格根據不同情況,按照下列情況確定:
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也就是說按您取得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上開具的價費合計金額除以(1+17%)作為計稅依據,乘以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購置稅率按7.5%計算)即為應繳納的車購稅。
納稅人進口自用車輛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為:
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納稅人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車輛,計稅依據由車購辦參照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核定。
購買自用或者進口自用車輛,納稅人申報的計稅價格低于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計稅依據為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
汽車購置稅優(yōu)惠:
(一)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車輛免稅;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免稅;
(三)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稅。
(四)購置列入《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五)城市公交企業(yè)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六)對部分特殊用途車輛實行免稅指標管理
車輛購置稅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車輛購置稅為中央稅,專用于國道、省道干線公路建設和支持地方道路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所稱購置,是指以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行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的規(guī)定繳納車輛購置稅。
車輛購置稅的征收范圍包括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以下統(tǒng)稱應稅車輛)。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上述應稅車輛的都應辦理車輛購置稅申報。
車輛購置稅退稅條件
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退回車輛生產或銷售企業(yè),納稅人申請退還車輛購置稅的,應退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稅額=已納稅額×(1-使用年限×10%)
使用年限的計算方法是,自納稅人繳納稅款之日起至申請退稅之日止。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期限是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受贈、獲獎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
車輛購置稅稅款于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一次繳清。
車輛購置稅繳款方法:
自報核繳、集中征收繳納、代征、代扣、代收。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地點是購置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xù)的應稅車輛,納稅地點是車輛上牌落籍地。購置不需要辦理登記注冊手續(xù)的應稅車輛,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
車輛購置稅實行一車一申報制度。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是指在我國境內購置(并使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
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行為。
車輛購置稅的征收范圍
車輛購置稅的征收范圍包括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具體范圍包括:
汽車包括各類汽車。
摩托車包括輕便摩托車、二輪摩托車和三輪摩托車。
電車包括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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