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增值稅法是指國家制定的用以調整土地增值稅征收與繳納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我國現行土地增值稅的基本規(guī)范是1993年12月13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更新時間:2022-10-21 15:16:41 查看全文>>
土地增值稅法是指國家制定的用以調整土地增值稅征收與繳納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我國現行土地增值稅的基本規(guī)范是1993年12月13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更新時間:2022-10-21 15:16:41 查看全文>>
征收管理申報納稅程序是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納稅人應自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然后在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土地增值稅。
納稅地點:
土地增值稅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內繳納土地增值稅。房地產所在地,是指房地產的坐洛地。納稅人轉讓的房地產坐落地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地區(qū)的,應按房地產所在地分別申報納稅。
土地增值稅的特點有:
1.以轉讓房地產取得的增值額為征稅依據。
2.征稅面比較廣。
3.采用扣除法和評估法計算增值額。
出售舊房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出售舊房及建筑物,首先按評估價格及有關因素計算、確定扣除項目金額,再根據上述方法計算應納稅額。具體計算步驟:
1.計算評估價格。其公式為:
評估價格=重置成本價×成新度折扣率
2.匯集扣除項目金額。
3.計算增值額。
4.計算增值率。依據增值率確定適用稅率及速算扣除系數。
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可加計扣除公式:
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可加計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fā)成本)*20%
1.此項加計扣除僅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轉讓新建房有效,非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不享受此項政策;
2.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經開發(fā)就轉讓的,不得加計扣除;
3.代縣以上政府收取的費用,均不得加計扣除。具體規(guī)定為——計入收入的也可進行扣除,但不得加計20%扣除;未計入收入的不得進行扣除,更不能加計扣除。
土地增值稅的特點有:
1.以轉讓房地產取得的增值額為征稅依據。
土地增值稅的特點有:
1.以轉讓房地產取得的增值額為征稅依據。
2.征稅面比較廣。
3.采用扣除法和評估法計算增值額。
(1)扣除法:一般情況下,采用扣除法計算增值額,即以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人減法定扣除項目后的余額(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
(2)評估法:對舊房及建筑物的轉讓,以及稅法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如隱瞞、虛報房地產成交價格,提供扣除項目金額不實,轉讓房地產的成交價格低于房地產評估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采用評估價格法確定增值額,計征土地增值稅。
4.實行超率累進稅率。
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有:
可據實扣除的項目:
(1)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開發(fā)建造的與清算項目配套的居委會和派出所用房、會所、停車場(庫)、物業(yè)管理場所、變電站、熱力站、水廠、文體場館、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醫(yī)院、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
①建成后產權屬于全體業(yè)主所有的,其成本、費用可以扣除;
②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公用事業(yè)單位用于非營利性社會公共事業(yè)的,其成本、費用可以扣除;
③建成后有償轉讓的,應計算收入,并準予扣除成本、費用。
(2)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銷售已裝修的房屋,其裝修費用可以計入房地產開發(fā)成本。
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法有2種,分別是分步計算法和速算扣除法。分步計算法計算過程比較繁瑣,因此,在實際工作中,一般采用速算扣除法,以簡化計算過程。
計算步驟:
第一步,計算土地增值額
增值額=收入額-扣除項目金額
第二步,計算增值率
增值率=土地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100%
第三步,根據增值率確定適用稅率的檔次和速算扣除系數
土地增值稅屬于行為稅類。
行為稅是國家為了對某些特定行為進行限制或開辟某些財源而課征的一類稅收。包括8個稅種: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jié)稅;土地增值稅;屠宰稅;筵席稅;證券交易稅(未開征);燃油稅(未開征)。
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各類企業(yè)單位、事業(yè)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
土地增值稅的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和納稅期限
1.納稅人應自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土地增值稅。
2.對納稅人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可以預征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征稅范圍:
征稅范圍的一般規(guī)定:
1.土地增值稅只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課稅,轉讓非國有土地和出讓國有土地的行為均不征稅。
2.土地增值稅既對轉讓土地使用權課稅,也對轉讓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的產權征稅。
3.土地增值稅只對有償轉讓的房地產征稅,對以繼承、贈與等方式無償轉讓的房地產,則不予征稅。具體不征土地增值稅的房地產贈與行為包括以下兩種情況:
(1)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yǎng)義務人的行為。
(2)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教育、民政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事業(yè)的行為。其中,社會團體是指中國青少年發(fā)展基金會、希望工程基金會、宋慶齡基金會、減災委員會、中國紅十字會、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全國老年基金會、老區(qū)促進會,以及經民政部門批準成立的其他非營利的公益性組織。
最新知識問答
名師講解土地增值稅法
知識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