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履行行政職責的行為,是行政主體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能實際影響行政相對人的權利和義務,有確定力、拘束力和執(zhí)行力。
更新時間:2022-05-09 16:00:47 查看全文>>
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履行行政職責的行為,是行政主體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能實際影響行政相對人的權利和義務,有確定力、拘束力和執(zhí)行力。
更新時間:2022-05-09 16:00:47 查看全文>>
政府信息公開的一般要求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3、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方式
行政機關應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wǎng)站、新聞發(fā)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
政府信息的其他規(guī)定
行政獎勵形式既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同時并用(如給予金錢獎勵,給予榮譽稱號等)。其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1.發(fā)給獎金或獎品;2.通報表揚或通令嘉獎;3.記功;4.授予榮譽稱號;5.晉級或晉職;6.法律或者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形式。
以行政征收發(fā)生的原因為標準,行政征收可分為:
1.因使用權而引起的征收,如建設資金的征收;2.因行政法上的義務而引起的征收,如稅收、管理費的征收等;3.因國家或者公共利益需要而引起的征收,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行政訴訟時效是當事人能夠向人民法院對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有效期限,超過了這一期限,則當事人喪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關于行政訴訟時效的意義,應該有正確的全面的認識。訴訟時效制度的目的不是處罰權利人不及時行使請求權的行為,更不是保護義務人不履行義務的行為,而是具有積極的法律意義。
1、有利于穩(wěn)定社會經(jīng)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的發(fā)展。
2、有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3、有利于人民法院及時正確地處理民事糾紛。
行政訴訟分類:
以其規(guī)范程度和效力等級為標準,可以將抽象行政行為分為行政立法行為和其他抽象行政行為兩類。行政立法行為,主要指國家有權行政機關依法定職權與程序制定行政法規(guī)或行政規(guī)章的活動;其他抽象行政行為,主要指行政機關針對廣泛的、不特定的人或事制定效力級次在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之下的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規(guī)定行政措施、發(fā)布決定和命令的行為。
對抽象行政行為不能直接提起行政復議,如果行政相對人認為抽象行政行為違法,可以在對具體行政行為提出復議申請的同時一并提出對抽象行政行為的審查申請。
行政行為被宣布無效后,行政主體通過該行為從行政相對方獲得的一切權利均應返還相對方,所施以相對方的一切義務應取消,給相對方所造成的實際損失,應予賠償??傊姓袨楸恍紵o效后,被該無效行政行為改變的狀態(tài)應盡可能恢復到行政行為作出以前的狀態(tài)。
行政行為定義
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履行行政職責的行為,是行政主體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能實際影響行政相對人的權利和義務,有確定力、拘束力和執(zhí)行力。
行政行為的特征
1、行政行為是執(zhí)行法律的行為,任何行政行為均須有法律根據(jù),具有從屬法律性,沒有法律的明確規(guī)定或授權,行政主體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為。
2、行政行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這是由立法技術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廣泛性、變動性、應變性所決定的。
3、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行為時具有單方意志性,不必與行政相對方協(xié)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
行政行為可以根據(jù)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對行政行為的分類主要有:
1.內(nèi)部行政行為與外部行政行為
以行政行為的適用與效力作用的對象范圍為標準,可將行政行為分為內(nèi)部行政行為和外部行政行為。
2.抽象行政行為與具體行政行為
以行政行為的對象是否特定為標準,可將行政行為分為抽象行政行為和具體行政行為。
3.羈束行政行為與裁量行政行為
以行政行為受法律規(guī)范拘束的程度為標準,可將行政行為分為羈束行政行為和裁量行政行為。
最新知識問答
名師講解行政行為是什么
知識導航
注冊會計師
初級會計師
初級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