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復議中止情形: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親屬尚未確定是否參加行政復議的;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喪失參加行政復議的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參加行政復議的;等。行政復議終止情形: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構準予撤回的;等等。
更新時間:2022-02-19 16:22:45 查看全文>>
行政復議中止情形: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親屬尚未確定是否參加行政復議的;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喪失參加行政復議的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參加行政復議的;等。行政復議終止情形: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構準予撤回的;等等。
更新時間:2022-02-19 16:22:45 查看全文>>
稅務行政復議申請包括申請時限、必經(jīng)復議及其規(guī)定。
1.申請時限
申請人可以在知道稅務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nèi)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請人設置障礙等原因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的計算應當扣除被耽誤時間。
行政復議申請期限的計算,依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
(1)當場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自具體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計算。
(2)載明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文書直接送達的,自受送達人簽收之日起計算。
稅務行政復議的申請人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以及其他稅務當事人。
非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管理相對人,但其權利直接被該具體行政行為所剝奪、限制或者被賦予義務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行政管理相對人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單獨申請行政復議。
申請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參加行政復議。
申請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應當向行政復議機構提交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權限和期限。
公民在特殊情況下無法書面委托的,可以口頭委托??陬^委托的,行政復議機構應當核實并記錄在卷。
申請人、第三人解除或者變更委托的,應當書面告知行政復議機構。
更多相關知識點,可以點擊查看:
行政復議決定的法定類型有
維持決定: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適用依據(jù)正確,程序合法,內(nèi)容適當?shù)?,決定維持。
履行決定: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nèi)履行。
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決定:
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
①主要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的;
②適用依據(jù)錯誤的;
行政復議和解和調解的區(qū)別
適用范圍不同
行政復議和解適用范圍: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件。
行政復議調解適用范圍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
當事人之間的行政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糾紛。
行政復議申請方式有書面申請、口頭申請。
申請人書面申請行政復議的,可以采取當面遞交、郵寄或者傳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有條件的行政復議機構可以接受以電子郵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
申請人口頭申請行政復議的,行政復議機構應當依照規(guī)定的事項,當場制作行政復議申請筆錄交申請人核對或者向申請人宣讀,并由申請人簽字確認。
更多相關知識點,可以點擊查看:
行政復議調解是什么
稅務行政復議決定的特別規(guī)定:
1.稅務行政復議機關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稅務具體行政行為
(1)被申請人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稅務具體行政行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稅務具體行政行為;但稅務行政復議機關以原稅務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法定程序而決定撤銷的,被申請人重新作出稅務具體行政行為的,不受此限制。
(2)被申請人不得作出對申請人更為不利的決定;但是行政復議機關以原具體行政行為主要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或適用依據(jù)錯誤決定撤銷的,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除外。
2.賠償決定
行政復議決定的強制執(zhí)行:
被申請人不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或者有關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履行。
申請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決定,由“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zhí)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最新知識問答
名師講解行政復議的中止和終止有什么區(qū)別
知識導航
注冊會計師
初級會計師
初級會計師
高級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