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許可監(jiān)督檢查是指有權機關對行政許可機關的許可行為以及被許可人實施行政許可行為的監(jiān)督檢查。其中對行政許可機關許可行為的監(jiān)督檢查主體主要是其上級行政機關,對被許可人實施行政許可行為的監(jiān)督檢查主體主要是行政許可機關。
更新時間:2023-02-21 15:30:46 查看全文>>
行政許可監(jiān)督檢查是指有權機關對行政許可機關的許可行為以及被許可人實施行政許可行為的監(jiān)督檢查。其中對行政許可機關許可行為的監(jiān)督檢查主體主要是其上級行政機關,對被許可人實施行政許可行為的監(jiān)督檢查主體主要是行政許可機關。
更新時間:2023-02-21 15:30:46 查看全文>>
行政許可注銷的法定情形有
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xù)的;
賦予公民特定資格的行政許可,該公民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的;
行政許可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者行政許可證件依法被吊銷的;
因不可抗力導致行政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應當注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行政許可的撤回適用情形有
行政許可所依據(jù)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修改或者廢止;
準予行政許可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的。
撤回的法律效果
造成當事人損失的,應當給予“補償”。
行政許可的撤銷適用情形有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行政許可的設定
1.法律
對于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事項,法律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2.行政法規(guī)
(1)對于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事項,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規(guī)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2)必要時,國務院可以采用發(fā)布決定的方式設定行政許可。實施后,除臨時性行政許可事項外,國務院應當及時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規(guī)。
3.地方性法規(guī)
行政許可的種類有
普通許可:準予符合法定條件的相對人行使某種權利。
特許:行政機關依法向相對人轉讓某種特定權利或配置某種資源。
認可:對相對人是否具備某種資格資質的認定。
核準:對某些事項或者活動是否達到法定技術標準的核實準許。
登記:對建立特定法律關系的確定。
更多相關知識點,可以點擊查看:
行政許可與行政確認的區(qū)別
進行方式不同:
行政許可:依申請
行政確認:依申請、依職權
相對人權利不同
行政許可:產(chǎn)生于行政機關作出決定后
行政確認:形成于行政機關作出決定前
行政許可的特征
行政許可是依申請的行政行為。
行政許可是行政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對社會事務實施的外部管理行為。
行政許可是一種經(jīng)依法審查的行為。
行政許可是準予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
行政許可的概念:行政機關根據(j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jīng)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
行政許可的分類:普通許可、特許、認可、核準、登記。
行政許可的聽證程序
1、聽證通知:行政機關應當在舉行聽證7日前通知申請人或利害關系人有關聽證時間、地點,必要時予以公告。
2、聽證應當公開舉行。
3、審查許可申請的工作人員不得擔任聽證主持人;申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主持人與該行政許可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
4、舉行聽證時,審查該行政許可申請的工作人員應當提供審計意見的證據(jù)、理由、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以提出證據(jù),并進行申辯和質證。
5、聽證應當制作聽證筆錄。行政機關應當根據(jù)聽證筆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卷排他性制度)。
行政許可的范圍
1、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宏觀調控、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chǎn)安全等特定活動,需要按照法定條件予以批準的事項。
最新知識問答
名師講解行政許可的監(jiān)督檢查
知識導航
注冊會計師
初級會計師
初級會計師
高級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