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實施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特別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須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
更新時間:2022-03-04 09:57:16 查看全文>>
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實施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特別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須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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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件的種類
公訴件:大部分刑事件
自訴件:特殊刑事件
自訴件范圍
①告訴才處理的件(侮辱、誹謗;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和侵占);
②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件;
③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件。(不適用調解)
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包括
1.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專門機關依法行使
(1)對刑事件的偵查、拘留、執(zhí)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
(2)檢察機關直接受理件的偵查,批準逮捕、審查起訴和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
(3)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
(4)除法律特別規(guī)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2.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刑罰的種類有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是對犯罪分子適用的主要刑罰方法,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5種。
主刑只能獨立適用,不能附加適用。對1個犯罪只能適用1個主刑,不能同時適用2個或2個以上的主刑。
附加刑,是補充主刑適用的刑罰方法,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和驅逐出境4種。
附加刑既可以獨立適用,也可以附加適用。附加適用時,對一個犯罪可以適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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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是什么
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累犯,可分為一般累犯和特別累犯兩類:一般累犯也稱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內又犯一定之罪的;特別累犯,是指曾犯一定之罪,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又再犯此一定之罪的。即除犯某種特定罪者外,犯其他罪不構成特別累犯。
一般累犯的后果后果有三個:應當從重處罰、不能適用緩刑、不通適用假釋。
特征:前罪為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后罪也應為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前罪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五年內,不包括過失犯罪,不適用于未成年人。
一般累犯主觀條件
前罪和后罪都必須是故意犯罪。這是對應第65條第一款的但書的,也就是說,過失不存在累犯,累犯的主觀方面排除過失。這反應的是立法上控制累犯的范圍,重點就是在于懲治那些主觀上處于故意而實施犯罪的行為。
一般累犯刑度條件
前罪所判刑罰和后罪所判刑罰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坝衅谕叫桃陨稀卑ㄓ衅谕叫?,無期徒刑,死刑。邏輯上無期徒刑和死刑不存 在執(zhí)行完畢的情況,但是根據我國減刑和假釋的制度,以及憲法中規(guī)定的赦免的制度,以上兩個刑種有可能出現累犯的情況。應當指出,前罪刑罰是已經被實際判處并執(zhí)行完畢的,是種已然刑罰,而后罪刑罰是尚未被實際判處的,只是種估計,如果后罪沒有被實際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犯罪人不能構成累犯。
一般累犯時間條件
一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釋放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除外。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一般累犯成立條件如下:
(1)前罪與后罪都必須是故意犯罪。這是構成累犯的主觀條件。如果前后兩罪或者其中一罪是過失犯罪,就不成立累犯。之所以如此規(guī)定,是因為過失犯罪所反映的主觀惡性明顯輕于故意犯罪,而且過失犯罪人再犯罪的可能性也比較小。而累犯制度的設立是以消除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為宗旨的,故不應也無必要設立過失犯罪的累犯制度。
(2)前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后罪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這是構成累犯的刑度條件。因此,如果前罪被判處的是拘役、管制或者單處附加刑,那么無論后罪多么嚴重,也不構成累犯。同樣,若前罪被判處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后罪應當判處拘役、管制或者單處附加刑,則也不能成立累犯。此處所謂“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是指人民法院最后確定的宣告刑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所謂“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不是指法定刑中包含有期徒刑以上刑罰,而是指根據犯罪事實與刑事法律,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累犯的刑度條件,體現了將累犯限定于嚴重犯罪的立法初衷。
(3)后罪發(fā)生的時間,必須在前罪所判處的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后的5年之內。這是構成累犯的時間條件。其中所謂“刑罰執(zhí)行完畢”,是指主刑執(zhí)行完畢,不包括附加刑在內。主刑執(zhí)行完畢5年之內又犯罪的,即使附加刑尚未執(zhí)行完畢,仍可構成累犯。所謂“赦免”,是指受到特赦減免。此處5年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人,應從假釋考驗期滿之日起計算。
(4)犯罪分子在犯前罪和后罪時都必須年滿十八周歲。如果犯前罪時未滿十八周歲,即使犯后罪時已滿十八周歲,也不能構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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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師講解一般累犯與特殊累犯的區(qū)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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