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財務成本管理》預習考點:可轉換債券
【小編導言】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預習備考期,是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財務成本管理》預習考點:可轉換債券。
【內容導航】:
(一)含義與特征
(二)可轉換債券的要素
(三)可轉換債券的成本
(四)可轉換債券籌資的優(yōu)缺點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財務成本管理》科目第十三章其他長期籌資第二節(jié)混合籌資的內容。
【知識點】:可轉換債券
(一)含義與特征
1.含義:可以轉換為特定公司的普通股的債券。
2.特點
(1)這種轉換,在資產負債表上只是負債轉換為普通股,并不增加額外的資本。認股權證與之不同,認股權會帶來新的資本。
(2)這種轉換是一種期權,證券持有人可以選擇轉換,也可選擇不轉換而繼續(xù)持有債券。
(二)可轉換債券的要素
要素 |
特點 |
轉換價格 |
即轉換發(fā)生時投資者為取得普通股每股所支付的實際價格。轉換價格通常比發(fā)行時的股價高出20%至30%。 |
轉換比率 |
轉換比率是債權人通過轉換可獲得的普通股股數。 轉換比率=債券面值÷轉換價格 |
轉換期 |
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期可以與債券的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債券的期限。 超過轉換期后的可轉換債券,不再具有轉換權,自動成為不可轉換債券(或普通債券)。 |
要素 |
特點 |
贖回條款 |
設置贖回條款的目的:①可以促使債券持有人轉換股份;②可以使發(fā)行公司避免市場利率下降后,繼續(xù)向債券持有人支付較高的債券票面利率所蒙受的損失;③限制債券持有人過分享受公司收益大幅度上升所帶來的回報。 |
回售條款 |
設置回售條款可以保護債券投資人的利益;可以使投資者具有安全感,因而有利于吸引投資者。 |
強制性轉換條款 |
設置強制性轉換條款,是為了保證可轉換債券順利地轉換成股票,實現發(fā)行公司擴大權益籌資的目的。 |
(三)可轉換債券的成本
1.可轉換債券的估價
(1)債券的價值
債券的價值是其不能被轉換時的售價
債券的價值=利息的現值+本金的現值
(2)債券的轉換價值
債券轉換價值是債券必須立即轉換時的債券售價。
轉換價值=股價×轉換比例
(3)可轉換債券的底線價值
可轉換債券的最低價值,應當是債券價值和轉換價值兩者中較高者。
2.可轉換債券的稅后成本
(1)計算方法(求投資人內含報酬率的過程)
買價=利息現值+可轉換債券的底線價值(通常是轉換價值)現值
上式中求出的折現率,就是可轉換債券的稅前成本。
(2)合理的范圍
可轉換債券的稅前籌資成本應在普通債券利率與稅前股權成本之間。
(四)可轉換債券籌資的優(yōu)缺點
優(yōu)點 |
(1)與普通債券相比,可轉換債券使得公司能夠以較低的利率取得資金。降低了公司前期的籌資成本。 (2)與普通股相比,可轉換債券使得公司取得了以高于當前股價出售普通股的可能性。有利于穩(wěn)定公司股票價格。 |
缺點 |
(1)股價上漲風險。公司只能以較低的固定轉換價格換出股票,會降低公司的股權籌資額。 (2)股價低迷風險。發(fā)行可轉換債券后,如果股價沒有達到轉股所需要的水平,可轉換債券持有者沒有如期轉換普通股,則公司只能繼續(xù)承擔債務。在訂有回售條款的情況下,公司短期內集中償還債務的壓力會更明顯。 (3)籌資成本高于純債券。盡管可轉換債券的票面利率比純債券低,但是加入轉股成本之后的總籌資成本比純債券要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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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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