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經(jīng)濟法》答疑精選:物的概念與種類
【東奧小編】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迎來新考季,以下是東奧會計在線獨家提供的關于2015注會考試《經(jīng)濟法》科目第三章物權法律制度的部分精彩答疑,供學員們參考復習,幫助大家進行查漏補缺。
【提問原題】:
原題:多項選擇題
根據(jù)物權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選項中,屬于主物與從物的有( )。
A.王某的外套和外套上的拉鏈
B.陳某的眼鏡和孫某的眼鏡盒
C.劉某的保險柜和保險柜鑰匙
D.趙某的羽毛球拍和羽毛球
正確答案:C, D
知識點:物的概念與種類
答案解析:從物不是主物的成分,只是作為主物發(fā)揮作用的輔助工具存在。
【東奧注會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趙某的羽毛球拍和羽毛球,我覺得兩都是主物。你說哪個是輔助?沒球拍子發(fā)揮不了作用,沒拍,球也不發(fā)揮作用?
【東奧會計在線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從物是在功能上協(xié)助主物發(fā)揮效益,羽毛球是主物,球拍只是在功能上協(xié)助羽毛球發(fā)揮效益,不能向您這樣理解,您這樣理解的話,那電視機和遙控器,沒有電視機,遙控器發(fā)揮不了作用,沒有遙控器,電視機打不開,也發(fā)揮不了作用啊。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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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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