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程序_25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考點搶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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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程序
1.符合下列情形的經營者集中案件,為簡易案件
(1)在同一相關市場,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所占的市場份額之和小于15%;在上下游市場,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所占的市場份額均小于25%;不在同一相關市場也不存在上下游關系的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在與交易有關的每個市場所占的市場份額均小于25%;
(2)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在中國境外設立合營企業(yè),合營企業(yè)不在中國境內從事經濟活動的;
(3)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收購境外企業(yè)股權或者資產,該境外企業(yè)不在中國境內從事經濟活動的;
(4)由兩個以上經營者共同控制的合營企業(yè),通過集中被其中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經營者控制的。
2.雖符合上述條件,但存在下列情形的經營者集中案件,不視為簡易案件:
(1)由兩個以上經營者共同控制的合營企業(yè),通過集中被其中的一個經營者控制,該經營者與合營企業(yè)屬于同一相關市場的競爭者,且市場份額之和大于15%的;
(2)經營者集中涉及的相關市場難以界定的;
(3)經營者集中對市場進入、技術進步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
(4)經營者集中對消費者和其他有關經營者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
(5)經營者集中對國民經濟發(fā)展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
(6)國務院反壟斷執(zhí)法機構認為可能對市場競爭產生不利影響的其他情形。
3.根據《經營者集中審查規(guī)定》,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受理簡易案件后,對案件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為10日。公示的案件基本信息由申報人填報。對于不符合簡易案件標準的簡易案件申報,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予以退回,并要求申報人按非簡易案件重新申報。
知識點來源:第十一章 反壟斷法律制度
注:以上內容選自郭守杰老師24年《經濟法》基礎階段課程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