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導航】:
所屬章節(jié) |
知識點正文 |
相關習題 |
2013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時間接近尾聲,到4月26日截止,是時候進入備考狀態(tài)!以下是2013年注會考試重要知識點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的具體內容和相關習題,更有東奧注會免費視頻供學員試聽參考,注會起跑,你準備好了嗎!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第三章消費稅第三節(jié)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的內容。
【重要知識點】: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
委托方 |
受托方 |
委托加工關系的條件 |
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
收加工費和代墊輔料 |
加工及提貨時涉及稅種 |
①購買材料涉及增值稅進項稅 ②支付加工費涉及增值稅進項稅 ③視同自產消費品應繳消費稅 |
①買輔料涉及增值稅進項稅 ②收取加工費和代墊輔料費涉及增值稅銷項稅 |
消費稅納稅環(huán)節(jié) |
提貨時受托方代收代繳(受托方為個人、個體戶的除外) |
交貨時代收代繳委托方消費稅款 |
代收代繳后消費稅的相關處理 |
①直接出售的不再繳納消費稅 ②連續(xù)加工后銷售的在出廠環(huán)節(jié)繳納消費稅,同時可按生產領用量計算抵扣已納消費稅 |
及時解繳稅款,否則按征管法規(guī)定懲處(請鏈接教材401頁) |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l-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其中“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實際成本。如果加工合同上未如實注明材料成本的,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材料成本。“加工費”是指受托方加工應稅消費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費用(包括代墊輔助材料的實際成本),但不包括隨加工費收取的銷項稅額,這樣組成的價格才是不含增值稅但含消費稅的價格。

注會頻道精彩推薦: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 上一篇文章: 2013《稅法》重要知識點:生產銷售環(huán)節(jié)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 下一篇文章: 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