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會綜合階段考試總復習——稅法篇
第一部分 增值稅法
第四節(jié) 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特殊經(jīng)營行為和產(chǎn)品的稅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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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義 |
稅務處理 |
混合銷售 |
一項銷售行為既涉及增值稅應稅貨物又同時涉及非應稅勞務 |
依納稅人的營業(yè)主業(yè)判斷,只交一種稅 |
兼營非應稅勞務 |
增值稅項目和非增值稅項目并存,且二者之間并無直接的從屬關系。 |
依納稅人的核算情況,判斷如何交稅: |
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項目 |
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項目 |
均交增值稅。依納稅人的核算情況選擇稅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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