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綜合題易考點:應納稅額的計算
【東奧小編】現(xiàn)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jù)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稅法》科目的選擇題、計算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稅法》綜合題易考點:應納稅額的計算。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 3—— 綜合運用能力
考生應當在理解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的基礎上,在比較復雜的職業(yè)環(huán)境上,堅守職業(yè)價值觀、遵循職業(yè)道德、堅持職業(yè)態(tài)度,綜合運用相關專業(yè)學科知識和職業(yè)技能解決實務問題。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二章增值稅法第六節(jié)簡易征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的內容。
綜合題易考點:應納稅額的計算
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特別提示】簡易計稅方法的適用對象,既包括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或應稅服務;也包括一般納稅人的特殊銷售或提供特定應稅服務。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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