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抵扣是什么意思
精選回答
稅務抵扣,是針對增值稅而言的,也稱“進項稅額的抵扣”。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所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稅額。而稅務抵扣就是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憑借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將其購進行為所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稅額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過程。
一、憑票抵扣進項稅額的合法扣稅憑證
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3.自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的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4.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上注明的進項稅額。
5.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上注明的進項稅額。
二、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1.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1)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但是發(fā)生兼用于上述不允許抵扣項目情況的,該進項稅額準予全部抵扣。
(2)納稅人購進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無論是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還是兼用于上述不允許抵扣項目,均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2.非正常損失所對應的進項稅額。
(1)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2)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4)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3.特殊政策規(guī)定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1)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2)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xù)費、咨詢費等費用。
(3)提供保險服務的納稅人以現金賠付方式承擔機動車輛保險責任的,將應付給被保險人的賠償金直接支付給車輛修理勞務提供方,不屬于保險公司購進車輛修理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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