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期限_25年注會稅法學習要點




在注會稅法科目中,“納稅期限” 是增值稅法中一個重要的知識點。它主要涉及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納稅期限的確定、申報期限以及逾期申報和繳納稅款的相關規(guī)定。
【所屬章節(jié)】
第二章:增值稅法
第九節(jié):征收管理
【知 識 點】
納稅期限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期限 | 報繳稅款期限 |
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一期納稅的 | 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
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一期納稅的 | 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 |
扣繳義務人解繳稅款的期限,依照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
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規(guī)定適用于銀行、財務公司、信托投資公司、信用社,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納稅人。
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可以選擇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一經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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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注會考試《稅法》科目知識點“納稅期限”相關內容,以下為稅法科目的章節(jié)習題,學練結合,快來打卡吧!
注:以上內容選自劉穎老師注會《稅法》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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