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到回函時的處理_2023年注會審計重要考點




注會審計科目幾乎不涉及計算,但理論知識較多,需要大家在理解的基礎上去記憶。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準備了2023年注會審計重要考點,干貨滿滿,快來學習吧!
【知識點】未收到回函時的處理
【所屬章節(jié)】
第三章:審計證據(jù)
第三節(jié):函證
未收到回函時的處理
如果在合理的時間內(nèi)未收到積極式詢證函回函,注冊會計師可以聯(lián)系被詢證者予以跟進,必要時再次發(fā)出詢證函,如仍未收到回函,應當實施替代程序,歸納如下表。
提示:
①未收到回函指的是未收到積極式詢證函回函。
②消極式詢證函僅在不同意所列信息時才予以回函,如果未收到消極式詢證函回函,代表被詢證者認可被詢證的信息。
考慮事項 | 相關內(nèi)容 |
處理思路 | (1)重新核實原地址的準確性并再次發(fā)出詢證函 (2)如果仍未收到回函,則應當實施替代程序 |
替代程序 | 應對所有未回函的樣本項目實施替代程序,而不能選取部分未回函樣本項目實施替代程序 |
替代程序 的局限性 | 在某些情況下,如認為取得積極式詢證函回函是獲取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的必要程序,替代程序不能提供注冊會計師所需要的審計證據(jù),這些情況可能包括: (1)可獲取的佐證管理層認定的信息只能從被審計單位外部獲得 (2)存在特定舞弊風險因素。例如,管理層凌駕于內(nèi)部控制之上、員工和(或)管理層串通使注冊會計師不能信賴從被審計單位內(nèi)部獲取的審計證據(jù)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未獲取回函,注冊會計師應當確定其對審計工作和審計意見的影響 |
獲取外部證據(jù) | 注重獲取第三方證據(jù)(外部證據(jù)),不能僅僅依賴內(nèi)部支持文件。例如,以應收賬款函證的替代程序為例,注冊會計師可以獲取外部物流單位開具的物流或貨運單據(jù)(如適用)、經(jīng)被審計單位的客戶簽字確認的簽收單(如適用)或其他外部支持性文件等審計證據(jù),而不能僅依賴被審計單位內(nèi)部的出庫單或發(fā)票等內(nèi)部支持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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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有如人體血液一樣的寶貴。人缺少了血液,身體就要衰弱,人缺少了知識,頭腦就要枯竭。2023年注會考試時間是8月25日-27日,希望考生們能夠認真學習,爭取順利通過考試。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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