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審計事項_2023年注會審計重要考點




注會審計的考題與實務聯(lián)系緊密,對于缺乏審計實操經驗的考生來說,十分棘手。東奧會計在線整理了2023年注會審計重要考點講解,跟上節(jié)奏一起來學習吧!
【知識點】關鍵審計事項
【所屬章節(jié)】
第十九章:審計報告
第四節(jié):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
關鍵審計事項
(一)定義
關鍵審計事項,是指注冊會計師根據(jù)職業(yè)判斷認為對當期財務報表審計最為重要的事項。
(二)適用范圍
(1)適用于對上市實體整套通用目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以及注冊會計師決定或委托方要求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的其他情形;
(2)法律法規(guī)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的情形。
(三)不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的情形(結論)
除非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中逐項描述關鍵審計事項:
(1)法律法規(guī)禁止公開披露某事項。
(2)在極少數(shù)情況下,如果合理預期在審計報告中溝通某事項造成的負面后果超過產生的公眾利益方面的益處,注冊會計師確定不應在審計報告中溝通該事項。
如果被審計單位存在上述情形,注冊會計師確定不在審計報告中溝通某一關鍵審計事項,并且不存在其他關鍵審計事項,注冊會計師可以在審計報告單設的關鍵審計事項部分表述為“我們確定不存在需要在審計報告中溝通的關鍵審計事項”。
(四)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不得包含關鍵審計事項
如果根據(jù)《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2號—在審計報告中發(fā)表非無保留意見》的規(guī)定,確定對財務報表發(fā)表無法表示意見,注冊會計師不得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除非法律法規(guī)要求溝通。
(五)關鍵審計事項不能代替的事項 (不能“張冠李戴”)
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以注冊會計師已就財務報表整體形成審計意見為背景。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不能代替下列事項:
(1)管理層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在財務報表中作出的披露,或為使財務報表實現(xiàn)公允反映而作出的披露(如適用)。
(2)注冊會計師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2號—在審計報告中發(fā)表非無保留意見》的規(guī)定,按照審計業(yè)務的具體情況發(fā)表非無保留意見。
(3)當可能導致對被審計單位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注冊會計師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4號—持續(xù)經營》的規(guī)定進行報告。
(六)不對關鍵審計事項發(fā)表意見
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不是注冊會計師就單一事項單獨發(fā)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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