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借款_2021年中級會計財務管理必備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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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銀行借款
【所屬章節(jié)】
第四章 籌資管理(上)
【知識點】銀行借款
銀行借款
(一)銀行借款的種類
按機構對貸款有無擔保要求,分為信用貸款和擔保貸款。
1.信用貸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譽或保證人的信用為依據(jù)而獲得的貸款。企業(yè)取得這種貸款,無需以財產(chǎn)做抵押。對于這種貸款,由于風險較高,銀行通常要收取較高的利息,往往還附加一定的限制條件。
2.擔保貸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擔保而獲得的貸款。擔保包括保證責任、財產(chǎn)抵押、財產(chǎn)質押,由此,擔保貸款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三種基本類型。
【提示1】質押分為動產(chǎn)質押和權利質押兩種。動產(chǎn)質押是指可移動并因此不損害其效用的物的質押;權利質押是指以可轉讓的權利為標的物的質押??勺鳛橘|押貸款的質物有: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chǎn)權等。
【提示2】質押和抵押的區(qū)別:
①提供的擔保物品不一樣。抵押的擔保物通常為不動產(chǎn)(比如:土地、房屋)、特別動產(chǎn)(車、船等);質押則以動產(chǎn)為主(比如:存款單、債券)。
②占管形態(tài)不一樣。抵押不轉移對抵押物的占管形態(tài),仍由抵押人負責抵押物的保管;質押改變了質押物的占管形態(tài),由債權人負責對質押物進行保管。例如:我抵押了我的房產(chǎn),但該房產(chǎn)仍由我占有并保管。若我質押了存款單,該存款單則由債權人占有并保管。
(二)銀行借款的籌資特點
與發(fā)行公司債券、融資租賃等其他債務籌資方式相比,銀行借款的籌資特點有:
1.籌資速度快
2.資本成本較低
3.籌資彈性較大
4.限制條款多
5.籌資數(shù)額有限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知識點選自田明老師《財務管理》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