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中級會計職稱
2025-06-27 06:49:35

答案:
兼營非應稅勞務與混合銷售的區(qū)別
1、概念
混合銷售:是指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情形。
兼營非應稅勞務:是指納稅人的經營范圍既包括銷售貨物和應稅勞務,又包括提供非應稅勞務。
2、提取特點。
混合銷售:同一項銷售行為。涉及兩個稅種,且兩種行為必須有從屬關系。
兼營非應稅勞務:同一個單位的義務。既涉及增值稅,又涉及營業(yè)稅,但二者之間無從屬關系。
3、核算方式。
混合銷售:除特殊情況外,隨同主業(yè),交一個稅
兼營非應稅勞務:分別核算,分別交稅。未分別核算,只交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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