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職權有哪些
精選回答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執(zhí)行股東會的決議;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關注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想了解更多可以看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_2020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預習知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