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級會計實務》高頻考點:以上三種方式的組合方式
[小編“娜寫年華”]本篇為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之《中級會計實務》第十二章“債務重組”第二節(jié)高頻考點精講: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本節(jié)內容主要介紹以上三種方式的組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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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分析】
考頻:☆
【本節(jié)目錄】
1.以上三種方式的組合方式
【高頻考點】:以上三種方式的組合方式
以上三種方式的組合方式進行債務重組,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債務人以現(xiàn)金、非現(xiàn)金資產兩種方式的組合清償某項債務的,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支付的現(xiàn)金、轉讓的非現(xiàn)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非現(xiàn)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資產轉讓損益。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收到的現(xiàn)金、受讓的非現(xiàn)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以及已提壞賬準備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損失。
。2)債務人以現(xiàn)金、將債務轉為資本兩種方式的組合清償某項債務的,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支付的現(xiàn)金、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股權的公允價值與股本(或實收資本)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收到的現(xiàn)金、因放棄債權而享有股權的公允價值,以及已提壞賬準備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損失。
。3)債務人以非現(xiàn)金資產、將債務轉為資本兩種方式的組合清償某項債務的,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xiàn)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非現(xiàn)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資產轉讓損益;股權的公允價值與股本(或實收資本)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
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受讓的非現(xiàn)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以及已提壞賬準備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損失。
。4)債務人以現(xiàn)金、非現(xiàn)金資產、將債務轉為資本三種方式的組合清償某項債務的,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支付的現(xiàn)金、轉讓的非現(xiàn)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股權的公允價值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非現(xiàn)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資產轉讓損益;股權的公允價值與股本(或實收資本)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
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收到的現(xiàn)金、受讓的非現(xiàn)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以及已提壞賬準備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損失。
(5)以資產、將債務轉為資本等方式清償某項債務的一部分,并對該項債務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在這種方式下,債務人應先以支付的現(xiàn)金、轉讓的非現(xiàn)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沖減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余額與將來應付金額進行比較,據(jù)此計算債務重組利得。非現(xiàn)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資產轉讓損益;股權的公允價值與股本(或實收資本) 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
債權人應先以收到的現(xiàn)金、受讓的非現(xiàn)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沖減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余額與將來應收金額進行比較,據(jù)此計算債務重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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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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