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轉材料的攤銷方法
精選回答
周轉材料的攤銷方法包括一次攤銷法、分期攤銷法、分次攤銷法、定額攤銷法。
1、一次攤銷法
"一次攤銷法"是指在領用周轉材料時,將其全部價值一次計入成本、費用的方法。這種方法適用于易腐、易糟的周轉材料,如安全網等。
2、分期攤銷法
"分期攤銷法"是根據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期限分期攤入成本、費用。這種方法一般適用于經常使用或使用次數較多的周轉材料,如腳手架、跳板、塔吊軌及枕木等。其計算公式如下:
周轉材料每期攤銷銷額 =周轉材料計劃成本×(1-殘值占計劃成本%)/預計使用期限
3、分次攤銷法
"分次攤銷法"是根據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次數將其價值分次攤入成本、費用。這種方法一般適用于使用次數較少或不經常使用的周轉材料,如預制鋼筋混凝土構件所使用的定型模板和土方工程使用的擋板。其計算公式如下:
周轉材料平均每次攤銷額 = 周轉材料計劃成本× (1-殘值占計劃成本%)/預計使用次數
周轉材料本期攤銷額=本期使用次數×周轉材料平均每次攤銷額
4、定額攤銷法
"定額攤銷法"是根據實際完成的實物工程量和預算定額規(guī)定的周轉材料消耗定額,計算確認本期攤入成本、費用的金額。
這種方法適用于各種模板的周轉材料。其計算公式如下:
周轉材料本期攤銷額 = 本期實際完成的單位工程量 × 單位工程量周轉材料的消耗定額
周轉材料屬于企業(yè)的流動資產,在賬務處理時,使用“周轉材料”科目進行核算,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設置二級科目。周轉材料一般價值較低,但用量較大,且易于損耗,因此,企業(yè)應根據周轉材料的具體使用情況,采取恰當的攤銷方法進行價值攤銷。
周轉材料
周轉材料,是指企業(yè)能夠多次使用、逐漸轉移其價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態(tài)不確認為固定資產的材料,用于核算企業(yè)周轉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包括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業(yè)(建造承包商)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等。企業(yè)的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單獨設置“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科目。小編提示:材料是否屬于低值易耗品是根據其性質劃分的,與價格、價值沒有直接關系。周轉材料可按其種類,分別“在庫”、“在用”和“攤銷”進行明細核算。
周轉材料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yè)購入、自制、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并已驗收入庫的周轉材料等,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2、采用一次轉銷法的,領用時應按其賬面價值,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周轉材料報廢時,應按報廢周轉材料的殘料價值,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
3、采用其他攤銷法的,領用時應按其賬面價值,借記本科目(在用),貸記本科目(在庫);攤銷時應按攤銷額,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攤銷)。周轉材料報廢時應補提攤銷額,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攤銷);同時,按報廢周轉材料的殘料價值,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并轉銷全部已提攤銷額,借記本科目(攤銷),貸記本科目(在用)。
4、周轉材料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日常核算的,領用等發(fā)出周轉材料時,還應同時結轉應分攤的成本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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