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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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
《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要求民間非營利組織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客觀性原則、相關性原則、實質重于形式原則、一貫性原則、可比性原則、及時性原則、可理解性原則、配比性原則、歷史成本原則、謹慎性原則、劃分費用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以及重要性原則等基本原則。
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會計要素:
(一)反映財務狀況的會計要素
會計等式為:資產-負債=凈資產
1.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并由民間非營利組織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民間非營利組織帶來經濟利益或者服務潛力,包括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受托代理資產等。
2.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xiàn)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含有經濟利益或者服務潛力的資產流出民間非營利組織,包括流動負債、長期負債和受托代理負債等。
3.凈資產是指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包括限定性凈資產和非限定性凈資產。
(二)反映業(yè)務成果的會計要素
會計等式為:收入-費用=凈資產變動額
1.收入是指民間非營利組織開展業(yè)務活動取得的、導致本期凈資產增加的經濟利益或者服務潛力的流入。包括捐贈收入、會費收入、提供服務收入、政府補助收入、投資收益、商品銷售收入等主要業(yè)務活動收入和其他收入。
2.費用是指民間非營利組織為開展業(yè)務活動所發(fā)生的、導致本期凈資產減少的經濟利益或者服務潛力流出,包括業(yè)務活動成本、管理費用、籌資費用和其他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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