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增值稅法律制度(61)
距離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僅剩不足80天時間,在這非常關鍵的備考階段,東奧小編為大家匯總了初級職稱考試科目各章節(jié)的知識點講解,希望能夠給大家的復習帶來幫助,本篇為《經濟法基礎》增值稅法律制度章節(jié)考點的講解。
當期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
【例題?多選題】甲設計服務公司2016年11月發(fā)生了下列業(yè)務(均取得了合法的扣稅憑證),其中,相應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有( )。
A.購進設計用繪圖紙一批
B.購進職工茶水間飲用的沖調飲品一批
C.組織職工春游,接受A公司提供的客運服務
D.為提高職工午間就餐質量,將B公司引入職工食堂提供餐飲服務
E.為團隊建設需要,周末組織員工卡拉OK娛樂
F.本月剛動工興建的展覽廳,因管理不善發(fā)生火災,全部工程及購進的建筑用物資毀損
G.接受C公司的技術指導,用于對外提供技術開發(fā)項目
【答案】BCDEFG
【解析】(1)選項B:購進貨物用于集體福利,不得抵扣進項稅額。(2)選項CDE: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3)選項F: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4)選項G:①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fā)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②購進服務用于免征增值稅項目,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三)扣減進項稅額
1.已抵扣的進項稅額改變用途(進項稅額轉出)
(1)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不含固定資產)、勞務、服務,發(fā)生稅法規(guī)定的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情形(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除外)的,應當將該進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無法確定該進項稅額的,按照當期實際成本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
【案例1】
甲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10月份外購一批涂料擬用于銷售,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100萬元,增值稅稅額17萬元,當月通過稅務機關認證并抵扣了進項稅額。11月份,甲企業(yè)將該批涂料中的50%用于職工食堂裝修:
甲企業(yè)11月份應當轉出的進項稅額=17×50%=8.5(萬元)。
【案例2】
甲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10月份因管理不善丟失一批以往購進的免稅農產品(當時開具了農產品收購發(fā)票,并已抵扣進項稅),賬面成本為87萬元。
甲企業(yè)10月份就該批農產品應當轉出的進項稅額=87÷(1-13%)×13%=13(萬元)。
【案例3】
甲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5年10月末盤庫時發(fā)現,因管理不善,上月已經抵扣進項稅額的外購國內原木被盜,該批原木賬面成本為179萬元(含支付給運輸企業(y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運費5萬元)。
甲企業(yè)就上述業(yè)務應當轉出的進項稅額=(179-5)÷(1-13%)×13%+5×11%=26.55(萬元)。
(2)(2017年新增)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發(fā)生稅法規(guī)定的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凈值×適用稅率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凈值,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計提折舊或攤銷后的余額。
【案例】
甲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11月將其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一批電腦作為職工福利發(fā)放。該批電腦2014年購入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經過認證抵扣,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1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7萬元。已知,該批電腦已經提取符合規(guī)定的折舊額4萬元,電腦的增值稅稅率為17%。
【解析】甲公司將購進用于生產經營的電腦改變用途作為職工福利,其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應轉出的進項稅額)
=(10-4)×17%=1.0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