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人放棄了先訴抗辯權是什么意思?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C,E
答案分析: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2)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3)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4)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先訴抗辯權。

劉老師
2024-10-14 16:13:53 755人瀏覽
保證人放棄先訴抗辯權,意味著他不再堅持要求債權人首先向債務人追索債務。在一般保證中,保證人原本享有先訴抗辯權,即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且債務人財產未被依法強制執(zhí)行之前,保證人有權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但如果保證人書面明確表示放棄這一權利,那么債權人就可以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需先向債務人追索。在題目中,選項E描述的就是這種情形,即保證人通過書面方式主動放棄了其享有的先訴抗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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