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B,E
答案分析:(1)7月1日,乙丙兩公司訂立買賣合同并通過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了交付,故選項B正確。(2)選項D:丙公司的貨物是乙公司合法賣給丙公司的,合同具有相對性,故乙公司對丙公司的抗辯理由不成立。(3)選項E:甲公司對乙、丙公司爭議的訴訟標的沒有有獨立的請求權,但與案件處理結果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故可以以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身份參加訴訟。
張老師
2022-11-29 10:45:35 928人瀏覽
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經人民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提起上訴。也就是法院沒必要一定要求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因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僅僅是與案件的處理結果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他不參加訴訟并不影響他人之間的訴訟的進行。如果本訴一方敗訴后欲追究與本訴的處理結果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的民事責任時,也可以另案起訴。但對經人民法院用傳票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可以參照適用缺席判決。在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不參加訴訟的情況下,法院依法對原告、被告之間爭議的法律關系作出判決。雖然這份判決是針對原告、被告之間爭議的法律關系作出的,但不管這份判決是否要求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都對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預決的效力。如果人民法院判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那么他就有權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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