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的訴訟時效如何計算?
1.一般保證的訴訟時效,先訴抗辯權消滅之日起算訴訟時效
2.連帶保證的訴訟時效,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起算訴訟時效
以上1.2如何理解?最好舉個例子,謝謝,不應該是從債務人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為保證時間嗎?
問題來源:
【答案】D
【解析】(1)選項AB:屬于行政處罰。(2)選項C:行政強制執(zhí)行。

劉老師
2023-11-17 15:29:59 725人瀏覽
哈嘍!努力學習的小天使:
1.也就是說保證人有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先訴抗辯權),自該權利消滅之日起,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比如主債務合同到2020.6.30,那保證期間沒有約定,就從2020.7.1開始到2020.12.31日為6個月。
那比如債權人在2020.12.30這天對債務人提起了訴訟,法院審了2年,(保證人還是要承擔保證責任,只要在這6個月對債務人提起訴訟就行。)一般保證中,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在保證期間屆滿前提起訴訟的,審理結束時已經(jīng)是2022.12.30日,債權人窮盡追償措施未得到償還的,此時一般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消滅,此時開始計算保證債務訴訟時效。就從2020.12.30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2.比如說甲公司2022年1月1日向乙公司借款100萬,借款期限為1年(到期日為2022年12月31日),丙為該筆借款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為6個月(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甲公司到期未還錢,2023年3月15日找丙還款(讓其承擔保證責任),那么甲起訴丙的訴訟時效開始日為3月15日。
您說的是保證時間,這里講的是保證的訴訟時效,二者不是一回事哈~
【理解】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責任的期間,保證的訴訟時效是要求債權人及時行使權利,保全自己勝訴權的期間。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
相關答疑
-
2025-06-27
-
2025-06-18
-
2024-09-28
-
2024-09-24
-
2024-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