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劉老師
2025-06-10 14:53:02 190人瀏覽
您好,這里的5萬元是乙公司和丁公司進行替代交易時新產(chǎn)生的訂貨成本,和甲乙之間的合同無關(guān)。因為甲公司違約導致乙公司必須額外向丁公司采購,這筆費用屬于因違約直接增加的合理支出,所以可以納入損失主張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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