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老師
2024-07-15 11:55:54 562人瀏覽
流押條款是指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約定,如果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抵押財產將直接歸債權人所有。然而,這樣的約定是無效的。即使有這樣的條款,債權人也不能直接獲得抵押物的所有權,而只能依法就抵押財產優(yōu)先受償。
您理解的“債務人不能清償時抵押物歸債權人所有就是錯的”是正確的。這是因為法律要保護債務人和抵押人的權益,防止因一時無法償還債務而直接失去財產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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