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例題11】天翼股份是一家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3億元,地王集團為持有其46%股份的控股股東。張某受地王集團委派任天翼股份董事長,李某任總經理。2020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債權人甲公司對天翼股份提出的破產清算申請,并指定乙會計師事務所為管理人,同時發(fā)出通知和公告,要求債權人在8月30日之前申報債權。
同年9月2日,地王集團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天翼股份進行破產重整的申請,人民法院經過審查后裁定天翼股份重整,并予以公告。經天翼股份申請,人民法院宣布,在重整期間由李某帶領其管理團隊在管理人的監(jiān)督下負責管理天翼股份的生產經營事務。9月10日,擔保債權人丙公司要求行使到期擔保債權,被李某拒絕。

陶老師
2021-08-24 13:08:48 1078人瀏覽
破產清算:公司出現(xiàn)解散事由后,股東有組織清算的義務。公司出現(xiàn)解散或者破產事由時應啟動清算程序。清算的主要任務是,終結公司營業(yè)、清理財產、清償債務、分配剩余財產。清算程序的結果是公司法人資格消滅。公司因破產而依《企業(yè)破產法》清算。
和解制度:在發(fā)生破產原因時,債務人可以提出和解申請及和解協(xié)議草案,由債權人會議表決,如 能獲得通過,再經人民法院裁定認可后生效執(zhí)行,可以避免企業(yè)被破產清算。
破產重整:是指專門針對可能或已經具備破產原因但又有維持價值和再生希望的企業(yè),經由各方利害關系人的申請,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關系人的參與下,進行業(yè)務上的重組和債務調整,以幫助債務人擺脫財務困境、恢復營業(yè)能力的法律制度。
破產重組:是指當企業(yè)資不抵債時,管理層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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